Sunday, July 17, 2011

我们可以用手中的一票否决回教法,但是不能要求回教党放弃齋戒月期間禁止娛樂活動的措施,那是不道德的行为。


吉打回教党州政府推动在齋戒月期間禁止娛樂活動的措施我觉得没什么不妥,但是叫回教党不实行回教法就是伪逻辑。就如一群把政治当着职业来看待的政治工作者,有官不能当的话,心理能平衡吗?我们可以用手中的一票否决回教法,但是不能要求回教党放弃回教法,那是不道德的行为。我相信大马的人民群众有能力了解什么是宗教性政党和什么是种族性政党的利害关系。視聴者认知深化的今天,到底谁能为国家带来美好的明天呢?

噢噢噢噢噢噢噢噢噢噢噢噢噢噢噢噢噢

(雪蘭莪‧八打靈再也)回教黨長老協商理事會副主席拿督哈崙丁促請該黨的支持者,耐心等候回教黨在中央取得執政權,並在修改憲法後才實行回教刑事法。

他強調,唯有在回教黨取得中央執政權後,才可以落實及施行回教刑事法。

他在回教黨黨報《Harakah Daily》網頁上,回答來自雪邦的烏拜達沙林提問時說:“大馬並不是回教國,而是世俗國;因為大馬的憲法、法庭及政府都不是依據回教教義行事。如果大馬 是回教國,那麼我們的刑事法典就會依據回教的回教刑事法(Hudud)制定,但是我們並沒有。”

州政府無法實施回教法

他說,在中央憲法的限制下,各州政府無法實施回教刑事法,

“必須等待回教黨在中央執政,或者憲法獲得修改,否則各州政府都不能執行回教刑事法。若州政府有意實施刑事法,則必須獲得中央政府的同意。

因此,大家都知道由回教黨執政的州屬,都因為受制於中央憲法及不獲中央政府的同意,而無法實施回教刑事法。”

他說,根據中央憲法,州政府不能制定任何與中央政府背道而馳的政策,同時須遵循中央政府擁有最高權利的施政模式。

星洲日報‧2008.04.11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