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April 19, 2009

吃饭也上报?违反“马华,习惯法(MCA, Common Low)”第几条?

光明日报17/4/2009


马华会长理事会

党纪律委员 黄俊杰

雪州 州联委会主 王茀

上个星期各大华文报都刊登雪州加埔区党员党老二吃饭没区会主席准证犯“马华,习惯法(MCA, Common Low)”不管主办当局是故意 (intent)过失 (negligence) 不法行为(tort),为了这件事情区会主席“搞上报”不知有没有厳重触犯“马华,习惯法(MCA, Common Low)”。

请党老二吃饭有那么厳重吗?我们是自费吃饭的,这样也要打压基层党员。

如果因为党领导光临加埔区只会带来区部的分裂和让巴生/加埔华社对马华的恶骂,那我请党领导勿访本区会,远离本区会没有你们或许我们的明天会更好。

爱党,就是要让党员走向自由而不

是成为奴隶。

馬華加埔區巴生市区支团団

吉时吉日吉年

5 comments:

Unknown said...

这该是犯上"党内心中酸溜溜法".

吾说八道Rukun Lapan said...

"党内心中酸溜溜法",不知要受罚?

糊涂侠客 said...

应该是“亲翁派酸溜溜法”。。。

槟州马青丹绒区团 said...

伯芳弟..等我的区团过去你支团交流吃飯时,再通知你区会主席,讓他爽一下,哈哈!

PoliBug | 波力拔克 said...

WoW~~这条友架势真是大得惊人,就不知非加埔马华党员出入巴生需不需要向他申请VISA呢?难怪党选时要输到脱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