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February 1, 2010

如果捐给神庙的钱是不合法的钱的话,那不是侮辱了神明吗?


人的心可以用钱来买,神的旨意是不可能用钱来买的。政治人物捐钱给神庙是要买人心还是神的旨意。如果要买人心的话,那就捐给人好了,请不要利用神明之名来玩政治,人有火,神明更有火。对神不敬者,十八层地狱恭候也。请牢记“不是不报,只是时辰未到”。

2 comments:

hainansword said...

一个人如果其心不正,如何行好?只有43项拨给花团和神庙,他究竟在买谁的心?把政府款项拨给未注册团体是怎么一回事?他把合法的钱以不合法的管道来使用,不只侮辱神明,也侮辱了选民的智慧,既然两年未到就引起那么多臭事,干脆下届就送他一程吧!

吾说八道Rukun Lapan said...

hainansword,
对,让我们用选民的智慧把他送走。